关于公示廊坊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
|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弘扬,根据《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的规定,廊坊市文广新局开展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评审工作。参照《河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市文广新局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县(市、区)申报的94名传承人进行了评审,提出了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共计76人。现在廊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网(http://www.lfich.cn)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公示期自公示之日始,至12月31日止,共7天。意见和建议以个人正式署名或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文字意见为准,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受理单位:廊坊市文广新局公共文化科
通讯地址:廊坊市广阳区新华路116-1号
邮政编码:065000
联系电话:0316-2381659
联 系 人:王思琮
电子邮箱: Lfwhk@126.com
附件:廊坊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廊坊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12月24日
附件: 关于公示廊坊市第四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16-12-23 阅读:2051次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
|
|